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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輔導地方政府、學校及農業團體辦理有機農夫市集活動,增加有機農產品行銷管道,宣導有機理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訂定補助原則,申請單位將輔導計畫書於每年1月底前函送各區分署初審後,由農糧署審核列入年度推廣計畫辦理。輔導計畫書須包括「參與農夫名冊及契約書」、「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議定之自治管理規範」及「展售時間規畫」等。  這項計畫是為了輔導有機生產農民增加有機農產品行銷通路,開拓有機消費市場。因此提供有機交易平台,由農民親自銷售自產農產品給消費大眾,宣導有機理念。希望定點定期舉行市集,強調地產地消、縮短食物里程觀念,建立地區文化產業。而且消費者和農民直接對話,消費者可以更了解生產過程,對農民更加信任。  申請補助的單位,必須是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院校;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7款所稱之農民團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民間團體;依照農業財團法人監督準則成立之農業財團法人及其他經專案核准補助之法人或團體。申請補助單位應自備總經費20%以上之配合款,第一年最高補助60萬元;第二年補助最高40萬元;第三年以後補助最高20萬元。補助額度按當年設置攤位數酌予增減。  詳細申請辦法及補助規定,可以到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查詢。

主辦單位電話:02-2393-7231


 


PS.比較希望友善耕作、小農也可以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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